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解码“如今的福建”:开放大门越开越大******
中新网福州1月12日电 (记者 龙敏)2023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五年,福建地区生产总值连跨两个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台阶,年均增长6.4%左右、居东部地区第一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连跨四个万元台阶,突破12万元,跃升至全国第四位,是唯一所有设区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
福建发展跑出了“加速度”。对此,福建省省长赵龙在正于福州召开的福建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表示,福建今天的发展和成绩得益于改革开放,未来的前途和希望也一定靠改革开放。
近五年来,福建改革不停顿,“放管服”、财税金融、国资国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明医改经验在全国推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全国标杆。
近五年来,福建开放不止步,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1%,66种商品出口规模居全国第一;新设外资企业超1万家,高技术产业吸收外资年均增长12%;自贸试验区推出146项全国首创举措,“丝路海运”等标志性工程影响力不断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人文交流更加紧密,新增国际友城23个。
“福建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发展潜力空间得到新拓展。”赵龙表示,如今的福建,发展活力竞相迸发,开放大门越开越大。
面向未来五年,福建官方勾勒了打造“活力福建”的路线图:持续深化制度型开放,加快建设开放强省、贸易强省、引资大省;持续深化闽台融合发展,建好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持续深化闽港闽澳合作,引侨资、聚侨力、汇侨智,吸引更多海外侨胞投身家乡建设。
福建省人大代表、九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孝发认为,中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人员往来将更加密切;福建是制造业大省和外贸大省,要积极鼓励和推动闽企“走出去”,到国际市场上抢占商机。
外贸是福建经济发展的强引擎。当下,福建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出口,积极推动工贸结合,加强外贸产业链招商,培育外贸领域名企名牌名品,发展数字贸易,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积极发展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协同推进服务业开放与服务贸易发展,推动“福品卖全球、全球买闽货”。
开放兴,则福建兴。福建也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引进更多重大外资项目。
同时,福建将更大力度释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多区叠加”效应,深入实施“丝路海运”等工程和“丝路伙伴”计划,加快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加快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产业对接,推动中印尼、中菲“两国双园”建设方案尽快获批;积极拓展与RCEP国家的近洋航线,提升“中欧班列”规模效益,推进“海丝”“陆丝”无缝对接、联动发展。
福建现有闽籍华侨华人1580多万人,居住在世界188个国家和地区。福建省人大代表、中国侨联常委陈玉树建议,以侨为桥,以侨引侨、以侨引外,深入推进福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