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时评:外资进入中国的故事没有结束******
中新社北京12月28日电 题:外资进入中国的故事没有结束
中新社记者 夏宾
近年来,每隔一段时间外媒就会炒作“外资撤离中国”的言论,但在事实面前,这样的声音总显得那么“柔弱”。
看两组最新数据。一方面是外资加速布局中国市场。中国商务部称,今年1至11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560.9亿元(人民币,下同),规模已超去年全年,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9.9%。韩德英日四国对华投资增长最高,其中韩国实际对华投资增长达122.1%。
总投资50亿元的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项目基地落户广东、总投资20多亿元的西门子数控南京有限公司新工厂投运、欧莱雅“牵手”上海在华成立首家投资公司……今年以来,多家知名外企拿出真金白银,在华投项目、建新厂、扩产能。
另一方面是外资出手买进A股。进入11月,北向资金重新恢复净流入态势,截至12月22日,北向资金合计净流入922亿元,过去一年更是达到1017.87亿元。
事实上,对于任何一个开放的资本市场,外资出现阶段性有进有出是正常现象,A股同样如此,而站在更长的时间维度观察,短暂的净流出从未改变外资对A股的“长情”。
中国为何能保持外资流入的强劲势头?
一是容纳外资的潜力。简言之,中国市场利用外资的比例和中国资产在全球机构的配置,与中国经济的全球地位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富达国际全球首席投资官安德鲁·麦福睿直言,多元资产组合对投资者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相对于中国市场规模,中国资产在全球仍处于“低配”,且在未来仍有增长潜力。
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统计,2021年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达到创纪录的1810亿美元,位列全球第二。但中国FDI(外国直接投资)的流量和存量占GDP比重分别仅有1%和11.9%,这两项指标在全球吸引外资最多的前二十大经济体里,排在19位,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对外资而言“蓝海”依旧。
二是引入外资的能力。栽好梧桐树,引得凤来栖。坚持扩大开放和改善营商环境,中国在政策支持、制度改革上联合发力,让外资入华更为高效便捷。
可以看到,中国今年进一步压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放宽重点领域准入门槛,持续减少市场准入限制;把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6个城市纳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也始终在路上:拓宽沪深港通标的范围,正式启动互联互通下ETF交易;建立健全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制度;正在研究制定外资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的政策等。中国亮明开放态度,为外资进入资本市场注入信心、拓宽通道。
三是留住外资的魅力。希望搭上中国成长的“顺风车”才是外资“加码”的核心诉求,没有谁想错过中国经济向好前景背后的“掘金”机会。
当前,中国大部分经济数据已有所恢复,宏观基本面周期性向上的趋势逐渐确立,不少机构对中国明年GDP增速的预测也颇为“光明”。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2023年中国GDP增速为4.4%,比2023年的全球平均预期增速高出1.7个百分点。国际金融论坛最新报告称,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将达2.8%,中国经济有望增长4.6%,明显高于全球经济增速。
必和必拓首席执行官迈克·亨利近日出席路透社举办的一场会议时称,中国具备未来20年经济持续增长所需的所有基本要素,而中国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将不断增强。
外媒唱衰中国经济却挡不住外资“用脚投票”迈向中国。正如摩根士丹利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邢自强近期在展望中国经济前景时所言,中国吸引外资流入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完)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